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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公司董事會(huì )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
載、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,并對其內容的真實(shí)性、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(gè)別及連帶責任。
重要內容提示:
●本次會(huì )議沒(méi)有否決或修改提案的情況
●本次會(huì )議沒(méi)有新提案提交表決
一、會(huì )議召開(kāi)和出席情況:
上海耀華皮爾金頓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靠前次臨時(shí)股東大會(huì )于2008年12月5日在公司總部召開(kāi)。出席會(huì )議的股東及股東代表共11名,代表股份數為496,890,001股,占公司股份總數的67.95%,其中B股股東及股東代表1名,代表股份數為23,961,912股。符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的有關(guān)規定。大會(huì )由副董事長(cháng)保羅·拉芬斯克羅夫特先生主持,公司董事、監事、高等管理人員、律師參加了會(huì )議。
二、提案審議情況:
大會(huì )以記名投票表決的方式通過(guò)如下決議:
1、審議通過(guò)《關(guān)于調整公司董事的議案》;
贊成496,890,001股,占出席會(huì )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高標準,其中B股為23,961,912股;反對0股,占出席會(huì )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%,其中B股為0股;棄權0股,占出席會(huì )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%,其中B股為0股。
三、律師對本次股東大會(huì )的法律見(jiàn)證意見(jiàn):
本次股東大會(huì )經(jīng)上海市浦棟律師事務(wù)所孫志祥、卞棟梁等兩位律師見(jiàn)證,并出具法律意見(jiàn)書(shū)。見(jiàn)證律師認為:公司本次股東大會(huì )的召集、召開(kāi)程序符合法律、法規和《公司章程》的規定,出席會(huì )議人員的資格合法有效,大會(huì )對議案的表決程序合法,表決結果合法有效。
四、備查文件
1、上海耀華皮爾金頓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靠前次臨時(shí)股東大會(huì )決議及會(huì )議記錄。
2、上海市浦棟律師事務(wù)所關(guān)于本次股東大會(huì )的法律意見(jiàn)書(shū)。
特此公告
上海耀華皮爾金頓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(huì )
二OO八年十二月六日
經(jīng)濟權益憑證代碼:600819900規格 經(jīng)濟權益憑證簡(jiǎn)稱(chēng):耀皮玻璃 耀皮B股 編號:臨2008-27
上海耀華皮爾金頓玻璃股份有限公司
第五屆董事會(huì )第二十三次會(huì )議決議公告
本公司董事會(huì )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、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,并對其內容的真實(shí)性、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(gè)別及連帶責任。
上海耀華皮爾金頓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屆董事會(huì )第二十三次會(huì )議于2008年12月5日在公司總部302會(huì )議室召開(kāi)。應參加會(huì )議的董事8名,實(shí)際參加會(huì )議董事8名,監事會(huì )主席列席了會(huì )議,符合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的有關(guān)規定。會(huì )議審議通過(guò)如下議案:
1、審議通過(guò)《關(guān)于推選賀濤先生為公司董事長(cháng)的議案》
表決結果:8票同意,0票反對,0票棄權。
特此公告
上海耀華皮爾金頓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(huì )
二OO八年十二月六日
2025-03-11
2025-03-07
2025-03-07
2025-03-05
2025-03-05
2025-03-02
2025-02-28
2025-02-25
2025-02-21
面議
¥460/30
¥160/平方米
¥160/平方米
¥240/平方米
¥160/平方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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